2014年7月28日星期一

全民公投合法性与必要性简析

        想要分析公投的合法性,可以从公投的行为是否合法,以及公投的结果是否合法两个方面着手。

        首先,让我们来看看公投行为的合法性。

        公民投票又称全民公决,是指公民就被提议之事案,表明赞成与否时所举行之投票,简称公投。公民投票是一种直接民主制的体现。公投是公民意志的最直接的体现方式。

        既然公投是公民意志的表达,而公民是有言论自由的,所以公投这个行为显然是合法的。某些国家剥夺公民的言论自由,所以他们也不允许公投,但是这仍然不影响公投行为的合法性,因为在这种情况下,不合法的是政府。

        其次,我们再看看公投结果的合法性。

        按照现代政治理论,一切权力来自公民的授权。议会(或其他各种形式的公民代表,如美国的众议院等)即是民意代表,政府即为民意代表的雇员。所以政府都应该是顺从民意运行的。

        既然公投是民意的体现,而政府是按照民意来运行的,政府是否必须按照公投的结果直接调整自己的运行方向和轨迹呢?

        这里就牵涉到程序合法的问题。

        公投涉及到公投的程序是否合理,按照不合理的方式进行公投,公投的结果可能就不能体现真正的民意。这里有两种可能性:一、如果有人操纵公投,或者作弊,其结果肯定就不能体现民意。操纵公投或者作弊属于政治欺骗,显然违背道德,甚至违反法律(如果已经有相关法律的话)。在美国大选的过程中,就有各种制度避免有人操纵投票或者作弊;二、投票的组织方式对投票结果的影响很大。美国各种民间机构进行选举调查,调查结果往往因为调查所采用的方法不同而不同,可见收集信息采用的方式对结果的影响是巨大的。


        对公投程序的质疑延续到对公投结果的质疑,这种质疑是非常必要而且有益的。也就是说,要对公投的程序进行考察。

        所以,对公投结果合法性的质疑,其实是对公投程序合理性的质疑。对于公投程序合理性的质疑,需要针对个案进行具体的分析。

        然后我们有必要对全民公投的必要性进行分析。
        在一个民主国家中,通过公民代表的选举,产生议会,起到汇聚民意的作用。民主国家的政府的合法性,建立在民意支持基础之上。也就是说,正常情况下,政府就是按照民意来运行的。在这样的情况下,如果事事举行全民公投,完全是浪费社会资源,而且效率低下。

        在决定一个国家前途和命运的关键时刻,则完全有必要进行全民公投,这在全世界范围内早就得到多次运用,有众多经验可以借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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